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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守信:控訴江澤民十大罪狀之五──腳踏國法,百姓喋血
Feb 25th 2014, 07:18

【大紀元2014年02月25日訊】江澤民登上王位就把國法踏在腳下,請看:憲法第35條,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;憲法第41條,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,對於公民的申訴,控告或者檢舉,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,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;憲法第37條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…中國有多少訪民被任意限制人身自由?有多少被任意勞教,被判刑?

江澤民登上王位,至今已25年了,雖然他不在台上,但他的幽靈仍在控制著中國(如暴力維穩,殘害法輪功)江澤民的惡行超過殷紂王,隋陽帝之中國暴君,也蓋過法西斯,希特勒,東條英機之殘酷!他的政權突破吉尼斯三個記錄,一,中外歷史腐敗之最,二,對盲人陳光誠的殘害,中外歷史獨一無二,三,對法輪功的練習者不經審判,任意酷刑,活摘器官之惡行是人類歷史上獨一無二的魔王。

我上訪也是25年,用親身經歷描繪出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縮影」從中可一葉知秋,從中看清這個國家的真實面目:

我之冤案:

是因為我當村長時為公討債長期反映無果,「而31人聯名給江澤民寫信」捅了8964鎮壓反腐人士之時政,「招致打擊報復」!當地政府僱傭黑社會徐寶明,(綽號老賊曾被判刑八年剛出獄)在長達八年的殘害期,1990-3-18日攔路在我毫無戒備的情況下突襲把我擊倒,邊打邊喊!你他媽的必須立即從安圖縣滾出去,否則:我見到你一次打你一次你到那都告不了我,(當時我是村長)我被打傷住院多日,我向公安局報案,主辦人馮喜財說無旁證,他沒辦法,不了了之。

我在1986年開墾了13畝水田到1990年已耕種三年,第一年政府財政還補助墾荒費,每年都交納水利費,1990-5-7日徐寶明開始用暴力從水田地中心攔腰霸佔4畝,還把沒被霸佔的八畝揚上碎瓶渣子無法耕種而荒蕪兩年,向國家領導人,各級政府以及司法機關反映都置之不理!「我曾一天用掛號寄出36封呼救信」包括國家及地方的領導人,各級司法機關,各新聞單位,還發給幾個民主黨派負責人,盧嘉鍚,孫起孟,朱學范,費孝通,周培源,雷潔瓊,榮毅仁,「無一回應」真是呼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啊!!!

政府指使腐敗網和黑社會任意摧殘我的人身與家庭:黑社會高三打著政府的旗號,半夜闖宅滋事,逼妻在雪地裡下跪。腐敗的村支書張善秋,在唐福家喝酒,借酒裝瘋半夜闖入我家滋事,大吵大鬧驚醒四鄰,多人勸阻不止,被人推出兩次仍返回繼續鬧,我妻子正患病被嚇休克,兩青年殷桂新、趙金髮在情急之下,把張善秋拖出打了他兩拳,第二天兩青年被公安馮喜財騙去關進小號,「罪名是打共產黨」每人罰款600元,何時交錢何時出獄,還得直接交給張善秋,不給收據,向縣公安局投訴,答覆是兩人自願拿錢與公安局無關,此事全村人都可做證,馮喜財為甚麼不取證呢?90年代的600元相當於現在6,000元,沒打傷,沒住院為啥如此重罰呢?就是警告全村人,誰同情我就是兩青年的命運!兩青年見義勇為遭此不白之冤,見證了迫害我的元凶是江澤民的時政,執行者是原縣委書記張富奎及其腐敗黨羽,他們為殘害我而不擇手段,不但用暴力霸佔我的土地,毀壞我的良田八畝而棄耕兩年,還毒毀我的經濟命脈50多箱蜜蜂被毒死,60米水稻苗床薄膜被破壞,幼苗被凍死,農具被盜,斷絕我的生路,逼走他鄉流離失所!

松江鎮政府的四個行政裁判,安圖縣,延邊州兩級法院的10個系列判決書1998年6月12日是系列判決的最後一次開庭,被告第三人徐寶明「當庭認錯捅破了系列判決編造的謊言」,嚇的兩名陪審員立即逃之夭夭,我準備了7頁講稿,剛讀了兩句,書記員不敢如實記錄藉故溜走,審判長藉故午休,休庭,我下午到法院,四名法官全部失蹤,法院人誰都不知四人的去向,我立即向省高院紀檢劉金剛以及最高法院報案,「舉報法官失蹤無果」在剝奪我闡述-舉證-質證權,庭審記錄糾正簽字權的情況下,判我敗訴,是政治迫害,我終生不服。是任何人,是任何勢力無法改變系列判決之枉法的鐵證!!!

我僅是個村官為公討債無果,而31人聯名給江澤民寫信,揭發的僅是村支書,就登上國家級危害國家安全的黑名單!就成為被任意踐踏,不受法律保護的公民,就成為被剝奪控告,申訴,與證人對質的權利,就成為被各級領導,被各級衙門,被國家法律拋棄的公民。

從2012的11月2日我拿到安圖縣延邊州兩級法院八個系列判決的卷宗材料,從中發現12個枉法鐵證,由安圖縣法院楊均良簽字承諾複查,告知手機號13894355735「至今無果」與此同時把這些問題在網上向最高檢察院舉報,舉報密碼xtqJK3EDNRUPiTG3「至今無果」我向省紀委網上舉報,給我的查詢編號:20130114-4521-1404246。「至今無果」。

通化市檢察官孫宇時,王森雙,孟若萍曾三次到我家採訪,匯報給省檢察院孫永君處長,經多方協調讓延邊檢查院處理,該院負責人魯慶源拒不執行,省院無可奈何「無果而終」。

2013年8月5日我拿到系列判決主證之偽。可證明系列判決全線崩潰,當天交給安圖縣法院的楊均良,8月10日遞交給延邊中院信訪庭的吳哲,「至今無果」。

為甚麼黑社會敢如此猖獗?他在毒打我之時還邊打邊喊,如果你不從安圖縣滾出去,我見到你一次打一次你到那都告不了我,果真政府,法院15個判決沒碰他一根毫毛!這些事實充分證明,黑社會-政府-法院-檢察院包括我給胡錦濤寫了57封公開信,給原最高法院院長肖揚寫了42封公開信,給習近平寫了8封公開信「都無果」。我在新浪的實名博客上發表揭發腐敗問題309次,裸體舉報34次「無回應」這些事實充分說明,害我者是江澤民的時政之迫害!如此小案升級到國家級,可見江澤民打擊面之廣,之殘酷。

我之個案只是全國訪民中,滄海中的一粟,為甚麼有那麼多訪民討不回公道,就是江澤民腳踏國法,百姓喋血之鐵證。

一個國家的憲法被腐風任意搖擺!一個國家的官吏的靈魂被腐風任意驅使!一個國家人民的生命財產被腐風任意掠奪!「乃江澤民之惡!之毒!之罪」罄竹難書啊!!!

美東時間: 2014-02-25 01:35:09 AM 【萬年曆】
本文網址: 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14/2/25/n4091687.htm項守信-控訴江澤民十大罪狀之五──腳踏國法,百姓喋血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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